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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作金庫銀行聯行收付申請一定要到原開戶行申請?

合作金庫銀行聯行收付申請一定要到原開戶行申請。這是我昨天(2010.5.28 10:55)到長安東路中山北路的合作金庫銀行要申請聯行收付時,該行的行員要我回到原開戶行申請。我覺得非常不方便,不知道其他銀行是否也是如此?不知道這是法律規定,還是只有合作金庫如此?如果其他銀行可以,合作金庫不可以,那這個銀行就不配當台灣最大的銀行了(分行最多,但並未增益方便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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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久很久以前,銀行很老大,櫃台很高大
可憐的小小客戶要站著排長長的隊伍,因為沒有人認為你的時間很值錢、你的腳酸很重要
幾乎不管你想辦什麼,都得往原開戶行跑;因為行員大娘說,你開戶的資料在那裡,沒辦法
好像出了這個小分行,其他都是跨行
自從新銀行大量開放,印鑑系統普遍使用,全能櫃員蔚為主流,抽號碼牌成為基本配備,可憐的小小客戶才一點一滴的贏回尊嚴
有趣的是,太空時代的配備卻可能無法改變石器時代的心態
身為客戶的您,應該以換銀行的實際行動來教育他們;否則,銀行的墮落,您也是幫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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