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後10年,不,這個世界變得太快了,誰能預測到那麼長的時間?應該說今後幾年,銀行最大的改變應是思考與作為「社會經濟的舞台上扮演什麼角色?」這件事。可以說過去銀行銀行是站在顧客上門的想法與做法(「保守」是美德之一),即便近年來,銀行縱有主動出擊的想法,無奈「包袱」(我所指的包袱範圍可是包山包海,例如戰略、組織、運作、人資等等)過重,難有突破,追根究底,這都是深受長期「保守」心態所約束。所以縱有思要有所改變,其姿態(綁手綁腳)與速度(抄襲別人多,自己原創少),與其他行業相較(流通,電信),還是顯得緩慢且無效率。
銀行是特許的行業,不能跨業經營,經營項目與方法,主管機關也有諸多限制,但是近年來電子金融,特別是行動支付與電子清算,主導權已非掌握在銀行,而是掌握在零售、電信業者。為什麼,因為電子金融是零售、電信業者為其客戶的便利(服務)與拓展市場(商品)所開拓出來的,並非銀行為其客戶的便利(服務)與拓展市場(商品)所開拓出來的,所以電子金融可說是非金融業正式跨足金融市場,金融業讓出龐大市場的一大挫敗。自今以後銀行在客戶與商品的開發將大幅落後這些所謂的「異業金融」,也將落後證券、保險同業(究其原因,還是在開拓「客戶」的能力不如),舉例來說,賣汽車的,拉保險的,賣米的,您認為誰最有開拓客戶與市場的能力,而在這三種行業,您認為性格最像賣米的是誰?當然這並非唱衰銀行,而是說銀行與其在苦思如何開發「市場、客戶」,還不如專注「商品、服務」,畢竟「市場、客戶」開發能力「技不如人」,何不選擇「寄人籬下」?也許可以因此「共存共榮」。反之,如果銀行自詡「特許行業」,以為有了「商品、服務」,自然「市場、客戶」隨之而來,那就大錯特錯了。事實上,人類歷史經驗,多數是先有需求再有發明,少數是先有發明再有需求,前者可以說是商人的想法,後者可以說是學者的想法,兩者孰對「市場、客戶」敏感度高不說自明。我之所以會強調這點是,趁這些「異業金融」還不太懂所謂的金融「商品、服務」,也不能主動推出(特許)金融商品時,強化這項能力可說是銀行短期生存之路。
然而這些異業金融不會甘於把「市場、客戶」與金融業共享就滿足,其最終還是要完全掌握「市場與通路」,這包括:趨勢、消費習慣、商品設計、市場、客戶,而金融「商品、服務」只是其中的一部分,可以委託銀行「製造與提供」。日本野村研究所「金融產業大趨勢-2007」其所謂「消失的銀行」,所指的應該就是「只”負責”製造金融商品與提供金融服務」,至於「市場、客戶的開發就拱手讓人」的銀行吧? 今後,銀行長期仍是「金融業舞台」的主角,但在「社會經濟的舞台」上,卻會扮演長期的配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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