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了追求事務處理的合理化而導入事務機器時,必須先明確定義其引進的目的。也就是說,為了有效運用機械,事先將目的清楚呈現,這具有重要的意義。若將引進機械的主要目的一一條列,可以舉出以下列五項較具代表性。
(一) 以完全節省人力為目的的機械
(二) 雖然不可能節省人力,但可充分節省物力的機械
(三) 無法期待能節省人力、物力,但為了避免行政疏失而引進的機械
(四) 基於客戶需求,不得已引進的機械
(五) 為了執行營業狀態內的共同事業,而引進的機械
具體來說,以節省人力、物力為目的的機械,包含自動付款機(CD)、自動櫃員機(ATM)、現金自動兌換機、自動補摺機等。這些機器本來是以不需增加分行的事務人員,就可以處理大量事務的目的而導入的。結果,因為這些機器可以以客戶需求為優先,標榜不需讓客戶在櫃台等待,也沒有麻煩的手續等,因此,目前已經成為銀行交易處理的一種固定型態,而被定位為銀行櫃台的必要機器裝備。
以防範行政疏失為目的而引進的機器中,並沒有現金相關處理機器,這些機器一方面是以省力化為目的來運用的機器,但是用在分行防止現金處理意外上,卻成了很重要的角色。其他諸如印鑑核對機以及MICR處理用機器等,也被當成是保證事務處理確實性的機器在運用著。另外,為了執行業務型態內的共同事業而引進的機器,除了有以運用跨行匯款制度為目的的終端系統、以實施跨行服務為目的的授權用終端機等,還有POS終端機等,也包含在這個範疇內。
如上所述,引進事務機器的目的有很多,但引進效率最佳,而且投資效果可以直接反映在直接收益上的機器,該是最受重視的部份。因此,為了滿足這些與引進相關條件,抽出可轉為機械化的事務與測量事務量,都已漸漸成為關鍵的要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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