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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.3.1 存款、提款事務的注意事項
- 有沒有記載金融、金種、他行票據的種類、內容、結帳後交易的時間後的紀錄、起算日處理時的理由等?
- 提款時,有沒有要求存戶親自在提款單上簽名?同時要確實核對印鑑,並且付款給真正的存戶。外務負責人或櫃台櫃檯負責人,有沒有幫存戶代填提款單?當存戶因身體障礙等因素,不得已需要有人幫忙填寫時,是否有依據章程規定執行並由主管確認?
- 有沒有收到人頭帳戶的存款?
- 存款解約時,除了向存戶確認解約理由外,有沒有因應需要,在解約委託書等留下解約委託的事件結果?主管有無親自與存戶面對面確認?
- 存款開戶時要請存戶自己簽名,未要求申報印鑑的部份要記載到整理簿上,並迅速處理。同時要注意,有沒有長期未處理的案件?
- 是不是太輕易核准授權處理?主管有親自確認存戶,確信是特定存戶嗎?再者,有確認授權處理整理預定日嗎?
- 授權處理記錄簿的管理
- 授權處理記錄簿,最少一週要有一次針對未整理部分,指示外務負責人進行拜訪並且督促整理。特別是針對一個月以上的長期未整理部分,有沒有嚴格追究責任?
- 在權益處理記錄簿上,有沒有記載的遺漏?
- 負責人有沒有單獨進行整理完畢的紀錄?
- 是否有在主管確認現物後,才進行整理完畢的紀錄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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