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日與A公司B總談起一個銀行的新核心系統到底該誰付錢買單?並舉某銀行CIO與他談起、當初上任時沒有積極推動新核心系統如今看來當初決定是正確的、否則今日結果將很難看云。我告訴B總這問題是出在、因為現在銀行都採取利潤中心制「投資」IT是高額的費用、使用者付費理所當然。然而我告訴他要 BU(Business Unit)「投資」核心系統是很難的、既然採取利潤中心制、花錢當然得花在刀口上、所以「投資」在自己身上「自己用」那絕對沒問題、反之「投資」在別人身上「他人用」則絕對無法同意。核心系統既然稱為「核心」-那表示是「大家用」、必需共同分攤、然而要各個BU坐下來談「分攤」是一件高難度的工作、最根本的原因是各個BU無法做出明確的「成本效益」分析、況且目前的核心系統雖然談不上十分「理想」、但將就著用也不會出甚麼亂子、何況以BU的思維-不直接對賺錢有貢獻的「投資」根本不想談、新核心系統與自身絕對談不上有急迫的需要性。因此我告訴B總「Hub」、才是新核心系統的解決方案(Solution)-無論就系統技術眼光或應用技術眼光或計劃推展可能性眼光(參閱。 < Hub System 在核心銀行系統的角色地位> )。幾年前筆者也曾不餘餘力向Fc,Fb,Cu等銀行推銷建置Channel Hub、Application Hub、Data Hub等系統作為新一代的銀行系統的目標、而且IT部門應趁機取得IT主導權、手法就是決定一個「核心(Hub)系統」而不是一個「消金系統」或一個「企金系統」、而且經費是由CEO的口袋(各BU的公款)拿出來、俟「核心(Hub)系統」完成後將來各BU想進行「消金系統」或「企金系統」(此時BU自行判斷要不要做)即使不是IT部門主導也不致讓IT部門、要人要錢都不順暢、角色陷入「做也不是、不作也不是」的尷尬情境。
Add new commen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