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.1.1 各種災害的因應措施
10.1.1.A. 鄰近地勢與地上災害發生時的對策
分行受鄰居火災波及、鄰近土地崩陷、海邊地區的海嘯及颱風等災害的事先預測與認識,甚至是災害發生前的防禦對策,都是必要的考慮事項。
10.1.1.B. 認識自家建物的構造
對應鄰居火災方面,例如建築物不易點燃的外牆構造與防火牆機能,相關事項都要事先確認。靠近河川、沼澤的分行,確認洪水防範相關的室內設置機材的移動場所與方法,災害發生時的防災體制等等,都是必要的考慮。同樣在防颱措施方面,確認外牆構造、認識建築物的防災機能等都是重點。對應地震方面,確認建築物的防震與耐震構造、瞭解自身建築物的弱點所在等,都是當災害發生時能夠適切掌握對應的重點。
10.1.2 規劃災害對策的考量重點
規劃災害對策,針對全行共通的一般項目,與各分行獨自的特殊項目詳細分類說明,均是重要之事。分行主管應將與自行有關的防災對策予與書面化。具體對策項目包括火災、地震等一般災害,其他像是洪水、颱風、地層陷落等特殊災害,亦必須在充分認識自己的弱點之後,仔細規劃出防災策略。
當上述災害發生時,和總部的聯絡方法與內容有關的部署、緊急物品移出的程序、防護機器的使用方法、當災害發生時疏散顧客等等作業程序,都是自行規劃災害對策時的重要考量項目。
10.1.3 讓災害對策公告周知的方法
10.1.3.A. 災害對策基準程序的公告
要分行職員徹底了解災害對策的方法之一,就是將防災程序的具體事項張貼在行內餐廳、衣物櫃、休息室等處,並且透過行員時時提醒,藉以讓大家徹底了解。具體的公告項目包括災害發生時與總行的聯絡方法、聯絡內容、連絡部署,重要物品緊急撤離項目、防護機器的使用方法、災害發生時顧客的引導程序等,這些都是主要的項目。
10.1.3.B. 災害對應程序的文書化與隨身攜帶
將災害對應程序製作成行員容易隨身攜帶的小冊子,考量災害發生的突發機率,規定全體職員,手冊一定要隨身攜帶。
10.1.3.C. 災害對應演習的實施
為了讓全體行員熟悉災害對應程序,新進職員的所屬單位與利用行員職務調動時設定一些突發事項,藉以進行防災演練,俾使一旦災害真正發生時能夠迅速對應,這也是重要的實施政策之一。具體的訓練項目有災害發生初期的對應措施、分行重新營業的實施程序、受難者的相關事務程序、災害狀況的掌握等訓練重點。這些相關的演習訓練,以迄每位行員的工作分派,都應徹底認識其效果才對。
10.1.3.D. 受災分行的復原支援
聯行災害發生時,派遣行員支援受災行,體驗災害發生的事務處理程序,可收「百聞不如一見」的效果,也是讓行員徹底了解災害對應程序的訓練方法之一。
10.1.4 分行職務權限規章與緊急時對應的關連
分行職務權限規章,是平時分行主管職務權限的工作,假設當災害發生時,責任者不在現場,那就需詳盡規劃代理者的代理範圍,並予與書面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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