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.3.1.A. 判斷災害建物可否重新復業,應先檢查受災情況
首先勘查建物損害的情況與檢討修復的必要性。接著,復業相關的防範、防災的相關設備、勘查損害狀況與檢討必要的修繕工程。若已確實掌握狀況,了解建物已不堪使用,但是為了儘速復業,就需檢討臨時分行的設置。租用臨時分行的具體方法,就是挑選建物原來用途就是銀行分行,如此一來可以加速決定許多不得不做的事情。在此情況下,建築物的改裝工程及營業場所的裝璜時間,將是決定何時復業的重要條件。
在決定營業場所的設置方法時,內部事務必要的照明、考量事務處理時各種機器設備的電源容量,以及連線終端設備、電話設備、傳真設備所需要的通信線路,都是進行工事時必要的考慮事項。
10.3.1.B. 金庫、檔案室的內部狀況盤點
分行復業時,首先要檢察金庫及檔案室內部設置書架的損害狀況。具體要檢討的損害種類有書架的倒塌、浸水與破損等,確定復原時所需的相關工作量與復原時間。
10.3.1.C. 檢查事務處理器材的可用狀況
復業必要的事務機器,記得要先檢查外部破損狀況,確認外部沒有異常,再接著進行以下項目檢查,確認可否正常作業。將機器通電後,檢查是否正常運轉,若出現異常時,檢查機器內配線、感應器的燈是否斷線?檢查光源燈具有無損壞?確認微縮影片與影印機耗材內部是否擴散?是否有補充?如果內部散亂時,就要進行機器內部清潔工作。
10.3.1.D. 傳票庫存數量的確認
取款條、傳票、申請書、末端操作等事務處理必要的各種傳票,以及存摺、存單等重要用紙,要於復業前先確認庫存量並備妥必要的使用量。特別是在受災情況下,一些申請書之類的用量會比正常情況下大很多,一定要預先多做準備。
10.3.1.E. 事務機器耗材庫存量的確認
這類復業前常被疏忽的事務處理耗材,包括紙捲、熱感應紙、錢幣包裝紙、紙鈔封條、大小信封等用紙,要十分注意庫存量。其它防止犯罪的錄影機影帶、各種印刷用的色帶、微縮影片用的顯像液等,千萬要注意可別忘記盤點。
10.3.1.F. 復業工作人員的保障
復業時,必要工作人員的保障,可說是最重要的事。先從自行的行員,確認可出勤的人數,待復業後再勘查交易量,以自己原先行員數作為基準,最後再納入總行及聯行可供支援的人力。
10.3.1.G. 確認電源供應與復元情況
災害發生造成電源供應問題時,要與電力公司作供電確認,備用電源多半以移動式發電機解決,同時也要確保發電機燃料供應充足。使用發電機供應緊急電力時,要注意使用穩壓設備,俾能供應穩定的電力給終端設備,這些重要事項,都需在事前做好準備。
10.3.1.H. 確認通信方法的障礙程度與復元情況
通信線路故障時,要與電話公司確認復原情況,非常時期利用行動電話替代時,要先與電信確認可通話地區及替代方案。
10.3.1.I. 庫存現金的確認
復業時,要確認可供提領現金的庫存量。依災害發生規模,估計生活上需要比平常情況多出多少現金才夠用,以及多準備的現金要預防犯罪發生等諸多問題,這些都需詳細勘察。例如需要鄰近聯行支援資金時,就需擬定現金運送的對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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