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.3.2.A. 分行受災狀況及復業估計
災害發生時,總行需掌握的情報包括建築物受災狀況與復原估計、金庫、檔案室的內部狀況、事務處理器材堪用狀況、行員平安與否及受災情況等,這些都跟能否迅速復業有直接關係。因而向總行報告復業時,簡潔明確地描述是重點之一。有關現狀報告事項中的復業報告,包括建築物的使用可能時間、可供應電源的時間、通信線路恢復的時間、調度必要器材資材的時間、備妥現金的時間等等都是必要的報告項目。
10.3.2.B. 復業時必要器材的調度、依賴
向總行調度的事務處理用機器,有連線用終端設備、印表機(COM Reader Printer) 、各種計算機器、影印機等營業復業必要的設備。還有前面提到的需做庫存調查使用的各種事務處理必要傳票、申請書、重要用紙以及事務機器的耗材,諸如紙鈔封條、硬幣袋、錄影帶、色帶、微縮影片顯像液等物品。
10.3.2.C. 復業所需人力的確保
復業所需的人力支援,要仔細地評估復業後的交易量,並且注意是否有充足的人力可以供應。
10.3.2.D. 緊急事務磋商的有關協議
復業前,預先評估可能發生交易混亂的各種情況,並且事先想好協商的辦法,這是預防復業後分行作業發生混亂的重點。災後的交易,對某些情況放寬條件,對於將來櫃台作業的順暢化,將會有很大的幫助。特別是確認本人這一點,更是極為重要的事務處理。若能確認本人所為,並且予與紀錄,對於防止日後發生糾紛,將有很大的幫助。其它,受災分行的主管可能因故不能出勤時,若將部分權限下放並且明文化,這些都是重要的預先準備工作。其它營業時間調整等,都需事先與總行取得協商共識。
10.3.2.E. 復業用現金的調度
有關復業後,分行手上現金不足時的補充方法。包括現金供應的聯行、搬運方法等程序的儘快決定等,這亦是讓分行作業順暢的重要的決策之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