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.2.1.A. 災害發生於行員營業時段的因應措施
a. 向總行進行首次報告的注意事項
災害發生時,因應措施的重點之一就是立即通報總行負責單位。特別要留意的是使用電話通報時,當災害波及通信故障時,錯失了在短時間內向總行報告分行所在地災害。總部無法在第一時間掌握情況,耽誤了總部支援體制與及業務再開計劃的建置,必然對顧客造成嚴重影響。向總部第一次報告,內容包括災害發生事實與受災情形概要、行員罹災狀況等,都是最基本的報告事項。
b. 連絡行員家屬
迅速進行各行員家屬平安確認與住宅建物等罹災狀況的確認,確實掌握救災人員的人數,這些都是往後救災復原活動,與進行營業重新開始的重要事務。
10.2.1.B. 災害發生於行員上、下班時段的因應措施
a. 與所屬分行的電話連絡
若分行內有人,就利用電話連絡,藉以確認有無受害者並且了解災情,最後再經由實際狀況判斷、思考必要的因應對策。
b. 與分行經理的電話商議
如果無法聯絡上分行內的人員,建議就連絡分行經理來商議對策,依其指示,採取必要的行動。
10.2.1.C. 災害發生於行員下班、在家時段的因應措施
a. 與分行經理的電話商議
災害若發生於行員在家時段,工作要點是迅速與在家的分行經理取得聯繫,蒐集第一手情報並建立基本運作體制,分擔分行經理的工作。
b. 基本運作體制的情況蒐集
i) 行員罹災情況的情報蒐集
指的是自行的災害復舊人員與確保復業之必要人員,首先,掌握行員的受災情況與確認能夠出勤的人數,並且建構基本運作的必要事項。
ii) 營業資材的損害狀況與情報蒐集
災害發生後,為求能迅速再復業所需的工具、機材及各項用品等,確認受災情況,檢討當復業時若發生不足量情況,該如何做補充。
iii) 收集相關情報以便向總部報告
與總行磋商復業、進行報告,若用電話進行,則必須先確認電信公司的損害情況,若有損害,必須確認完全修護正常。如果電話不通,必須徒步連絡,也要先與鄰近警察局取得道路狀況,藉以確認交通狀況是否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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