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.4.1 由繳款單進行存款帳戶轉帳的中心統一處理
4.4.1.A. 系統的概要
這個系統是應用五大公共費用的帳戶轉帳制度的一種系統,只要客戶以收款機關的身份製作的繳款單,有符合下述帳戶轉帳通知傳票的要件,可供利用的範圍是很大的。若將這個系統活用到各種會費、使用費等的帳戶轉帳上,即可大幅減少分行事務。也就是說,客戶以收款機關的身份,向分行提出的帳戶轉帳通知傳票(繳款單)時需具備的要件,就是要記載扣款行代碼、扣款存款科目(支票存款、活期存款)扣款帳戶號碼、扣款戶名。受理的分行要將這個帳戶轉帳通知傳票(繳款單)送到電腦中心,委託進行中心統一處理。
這時從分行送帳戶轉帳通知傳票(繳款單)到電腦中心的期限,一般為存款指定日的5個營業日之前。若不嚴格遵守這個期限,電腦中心就無法進行自動扣款處理,而必須以分行終端機進行扣款操作。
4.4.1.B. 進行彙整的店所辦理的手續
分行以這個方式進行帳戶轉帳時,必須在事前將「以繳款單方式委託進行存款帳戶轉帳的中心統一處理委託書」送至電腦中心,登錄與該帳戶轉帳相關的自動存款入帳帳戶。另外,從收款機關提出,作為中心統一處理的自動扣款帳戶資料的帳戶轉帳通知傳票(繳款單),則要附上「存款帳戶轉帳通知傳票傳送單」再送給電腦中心,並在指定日進行中心統一處理。依據這個方法,扣款分行可以單次的進行與跨行會費等的收款有關的自動扣款,就是這個系統的特徵。身為收款機關的客戶,只要藉由符合中心統一處理的格式來製作繳款單,就可以進行這種處理。
4.4.1.C. 扣款行所辦理的手續
自動扣款行會收到由收款機關提出,與付款人帳戶相關的帳戶轉帳委託書,因此,要根據該委託書設定該帳戶規定的自動轉帳號碼。登錄的自動轉帳號碼,可作為在電腦中心進行統一處理時的帳戶辨識碼使用。
以上就是利用繳款單方式的存款帳戶轉帳的中心統一處理方法。藉由這種方式來處理資料,就可以節省分行終端機的事務處理。除此之外,即使在收款機關,也可將包含他行的所有資料,全都向負責彙整的分行提出有待處理的申請。也就是說,這個系統可為客戶和分行雙方都帶來好處。
4.4.2 泛用中心統一處理
這個系統只以扣款行為對象,在每次收到客戶委託時,受理客戶提出的「中心統一處理委託書」,並進行自動扣款處理。送給電腦中心的「中心統一處理委託書」的期限,為轉帳指定日的4個營業日之前,如果沒有嚴格執行,電腦中心就無法進行自動扣款處理,因此要特別注意。
再者,扣款帳戶要藉由帳戶轉帳委託書設定規定的自動轉帳碼,以便在電腦中心進行中心統一處理時,作為帳戶辨識碼使用。
4.4.3定額自動轉帳制度
本系統是以自動執行每月固定額度轉帳為目的的一種系統。處理對象包括有房租轉帳、停車場使用費等。具體的事務手續為:從客戶處收取「定額自動轉帳委託書」,將轉帳金額登錄到要自動扣款的存款帳戶,登錄規定的自動扣款碼,則以作為扣款對象帳戶的辨識碼使用。
另外將「中心統一處理委託書(月間定額用)」送至電腦中心,在轉帳指定日時,從指定行帳戶經由中心統一處理自動扣款。兌款行會收到電腦中心傳送的轉帳款項未處理存款的收入傳票,因此必須用分行終端機對收款人帳戶進行存款處理。